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和外来人员。
二、责任落实
1、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准入制度的制定。
2、各实验室安全秘书和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进入实验室师生的监督。 3、实验室任课教师负责对授课学生相关实验室制度的培训及学生活动管理监督。
三、 准入原则
1、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秘书,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设备等情况,掌握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2、实验室负责人,掌握设备操作规程,按要求参加相关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安全基本情况,掌握常规安全用电原则,掌握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3、实验课任课教师,接受实验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熟悉实验室相关设备等情况,熟悉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和报告程序,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4、学生,应掌握实验室相关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实验的安全风险,接受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制度、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了解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程序。
5、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必须获得实验室负责人或任课教师的批准。
四、准入要求
进入实验室人员在满足上述准入原则的前提下,了解潜在危险,必要时在相关安全知情书上签字。